A.加强两岸各界民间团体交流与协同合作,相互参与研讨、沟通等联系工作。
B.促进两岸民间之探亲、婚姻、医务、经贸、教育、宗教、文化、学术、艺术、
C.旅游、农林渔牧、金融、保险、法律、会计、工商谘询及科技等专业高级人
士之互访、投资与开发等各方面交流及发展。
D.协助解决台商在大陆投资事务性纠纷问题,与大陆有关单位建立联系管道与
机制,确保台商在大陆之权益。
E.遵照政府大陆政策接待大陆人士来金马台澎,履行以上项目实现两岸人民互
惠、互利之服务。